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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2 / 2)


  冯蓉长得漂亮又能歌善舞,那时候厂里一有文娱活动便要冯蓉参加或是主持。何珊常在家里讽她跟个蜜蜂似的,成天嗡嗡嗡嗡招摇过市,又嘱咐林阅说,你可别跟那个陈麓川玩,一个男孩儿生这么唇红齿白,长大了肯定跟他妈一样,是个招蜂引蝶的个性。

  林阅小时候还算乖顺,对何珊言听计从,从小就将陈麓川划作了“阶级敌人”,直到那日巷子里,陈麓川为救她引走了狼狗。

  林阅那时吓得腿软了,听狗吠远去,从树上下来之后就直奔回家。然而心里惶惶不定,写作业时都竖起一只耳朵留神着底下动静。

  不知过了多久,她便听见底下门开了,一阵慌乱的脚步声,夹杂着冯蓉焦急的哭声。

  过了一阵,何珊回家了,做饭时,讲笑话似的对林立明说道,冯蓉儿子被狗咬了,据说咬得狠,那小腿都快给咬断了。

  林阅听得心里一颤,铅笔尖在纸上一杵,折了。

  自那之后,她便对何珊生出几分抵触之情。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仅仅因为私怨,就能对别人的苦痛无动于衷,甚至加以恶毒的嘲讽。

  后来上学放学,总能见到陈麓川,被他父亲背着,小腿上缠着一圈纱布。那纱布白得晃眼,似要一直刺到她心底里去。

  那之后,林阅开始观察陈麓川。久了发现,他本人和何珊口中所说的顽劣不堪的小混蛋全不是一个样。

  他胆大仗义,能将一帮跟他一般大的淘气孩子领导得服服帖帖。林阅每次放学时,常能见到他跟一帮朋友呼啸而过,飞快占领了家属区内那破烂的篮球场。

  那时已到夏天,能看见他露出的小腿上,碗口大的一个疤。

  林阅渐渐觉得,陈麓川跟别人不一样,他是特别的,因为那个疤,或者因为别的什么。

  高中开学那天,林阅报完名,下楼时忽与三人迎面撞上,中间那人白衣长裤,正侧头与人聊天。

  三年不见,他如同竹节一般抽长,整个人挺拔俊秀,脸上尚带着一点儿少年独有的青竹般的蓬勃和稚气。

  那个瞬间,林阅听见自己心里猛烈地跳了两下。

  ☆、第16章

  和徐堃摊牌的事儿,自然传到了何珊耳中。她气得要命,找了个时间拿上备用钥匙去林阅家里等着。

  林阅加班,回去时已快到十点,一打开门室内灯火通明,何珊正面色沉沉地坐在沙发上。

  林阅吓个半死,“妈,你来怎么也不说一声。”

  她低头换鞋,何珊瞅着她,“怎么这么晚回来,干什么去了?”

  “加班啊。”林阅看她一眼,“您过来有什么事吗?”

  “没事我就不能来了?”

  林阅听出来何珊是在生气了,她真正生气时就是这样,说话阴阳怪气,常常刺得人哑口无言。她叹了声气,这会儿累得不想开口,从包里拿出个发箍将头发绑起来,上去卧室里拿睡衣,“您先坐会儿,我去洗个澡。”

  何珊跟在她身后上了楼梯,“林阅,你跟徐堃是怎么回事儿?”

  林阅已猜想到她是为此而来,“您不都知道了么?”

  何珊气得半晌不语,“……你眼光就有这么高?这样的人都入不了你的眼?”

  林阅无奈,“妈,结婚又不是菜市场买菜,挑着合适的付账就行。”

  “不挑合适的难道非挑个不适合放跟前给自己添堵?我说你能不能别这么成天的折腾,都二十九了,你还打算折腾朵花出来?”

  林阅心里也有气,按捺着没撒出来,“我挑个自己喜欢的权利还是有的吧?”

  何珊嗤了一身,“你喜欢谁?画报上那些大明星?喜欢有什么用,能当饭吃吗?你都这么大人了,怎么就不能想着让我们省点儿心?”

  “我怎么不省心了?”林阅微微抬高了声音,“工作也稳定,房子也买了,没让您操一分心……”

  “你还好意思提买房这事儿,我算是看出来了,你搬出来就打算一个人逍遥自在,你就是打定了主意不结婚,存心气我是不是?”

  林阅无可奈何,心知自己要再说话非得跟她吵起来不可,便住了嘴,拿上衣服往浴室去。刚走出一步,手臂却被何珊一把攥住了,“你先跟我把话说清楚。”

  “我不说得很清楚了吗,我要找个喜欢的。”

  “那要找不着呢?”

  林阅心里一阵烦闷,这几日因和陈麓川关系改善而生出的些许喜悦立时烟消云散,“找不着就不结了!”

  说罢手臂一扭,从何珊手里挣脱出来。

  洗完澡,何珊还没走,正默默地站在窗前。她听见脚步声了,飞快抬手抹了一下眼角。

  林阅瞥见了,沉默一阵,还是开口,语气也放软了,“妈,以后这事您别操心了,我自己找。”

  何珊低声说:“你自己找,找到猴年马月去。”

  “要过了今年生日还没找到,我就接着去相亲,行吗?”

  何珊看她一眼,“可不许再挑三拣四。”

  林阅叹了声气,“这么晚了,您今天就在我这儿睡吧,我给爸打个电话。”

  “那不行,你爸一个人在家呢。”

  林阅看她:“你要回家,我就开车送你。”

  何珊一看时间,这么晚了,也不忍心再接着折腾自己女儿。

  林阅给她找了睡衣,“您下回过来先给我打个电话,别一个人过来坐着生闷气,我又看不到,岂不是白气了。”

  何珊扑哧笑了一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