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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3章想跟随他一起(2 / 2)


  沐兰不依不饶:“那不行,你得唱,今晚是圣诞节,一人一首歌,谁都不能不唱。”

  程雨舒下意识的看向顾默笙,顾默笙冲她微笑:“你不是最爱开演唱会,去吧。”

  程雨舒犹豫了下,最终起来,她选了一会儿,选了一首歌英文歌《i will follow him》。

  一首十分欢快的歌曲,程雨舒清亮的嗓音带着一点点柔和,在派对上响起。

  i will follow him

  我会跟随他

  follow him wherever he may go

  不管他在哪里,都跟随他

  there isn't an ocean too deep

  没有足够深的大海

  a mountain so high it can keep me away

  没有足够高的山峰能够阻止我

  i mustfollow him

  我一定要跟随他

  ever since he touched my heart i knew

  自从他打动我的心我就知道

  and near himi always must be

  我一定要在他身边

  andnothing can keep it from me

  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

  he is my destiny

  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人

  这是一首表达爱情执念的歌曲,最初出现的电影,是一部搞笑片,并不是爱情电影,但程雨舒听到歌词的时候,就喜欢上了这首歌。

  她最爱的当然还是周杰伦,但若说有一首歌,能表达她对顾默笙的感情,大概就是这首《i will follow him》。

  她爱他,愿意追逐着他的脚步,那种执念与深爱,都在这首歌里。

  就像歌词里唱的,不管他在哪里,我都会跟随他。

  曾几何时,她在填写志愿的时候,明明可以去更远的地方,更好的学校,其实家里也想过送她去留学。

  可是她最终选择了a市。

  为什么?

  因为她知道顾默笙的根在这里,她知道了他是顾氏集团的继承人。

  那么他总有一天会回到这个城市吧,这城市很大,但搞不好有一天,真的还能碰到。

  可那时候她就该知道,这是一个悖论。

  为了顾氏集团回来,成为顾氏集团的总裁,就是离她的生活越来越远的人。

  但那时候追随着心爱之人的脚步,是她全部的心思。

  冷静理智的狮子座程雨舒,把一生一次的恋爱脑给了顾默笙。